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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 李穎珊/Tungstar提供圖片   
韓國TVN電視台《ENEWS》節目中,率先披露“2007年最賺錢藝人”。綜合全年藝人的廣告、版權、唱片等收入,加上手持的股票而得出結果。被稱為韓劇“師奶殺手”的裴勇俊,以432億韓圜(約3億7000萬港元),力壓收入250億韓圜(約2億1000萬港元)的“人氣偶像”Rain(鄭智薰),成為2007年最賺錢的南韓藝人。


第一位:裴勇俊
約432億韓圜(約3億7000萬港元)。收入包括:電視劇約50億韓圜(約4000港元),廣告約50億韓圜(約4000萬港元),股票達332億韓圜(約2億8000萬港元)。



第二位:Rain(鄭智薰)
超過250億韓圜(約2億1000萬港元)。收入包括:全球巡迴演唱會100億韓圜(約8500萬港元),廣告50億韓圜(約4000萬港元),股票100億韓圜(約8500萬港元),以及電影片酬等。



第三位:BOA(寶兒)
約183億韓圜(約1億5000萬港元)。收入包括:唱片150億韓圜(約1億2000萬港元),廣告30億韓圜(約2500萬港元),股票3億韓圜(約250萬港元)。



第四位:李孝利
約55億韓圜(約4700萬港元)。收入包括:唱片5億韓圜(約420萬港元),電視節目演出5億韓圜(約420萬港元),廣告45億韓圜(約3800萬港元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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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位:全智賢
約50億韓圜(約4200萬港元)。收入包括:電影10億韓圜(約850萬港元),廣告4億韓圜(約340萬港元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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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位:尹恩惠
約40億韓圜(約3400萬港元)。收入包括:電視劇3億4000萬韓圜(約290萬港元),廣告30億韓圜(約2500萬港元),簽約費10億韓圜(約850萬港元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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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位:劉在錫
約35億韓圜(約2900萬港元)。收入包括:電視節目主持23億4000萬韓圜(約2000萬港元),廣告15億韓圜(約1200萬港元)。

第八位:金俊熙
約20億韓圜(約1700萬港元)。收入包括:電視節目主持。

第九位:朴明秀
約15億韓圜(約1200萬港元)。收入包括:電視節目演出。

第十位:尹鍾信
約13億韓圜(約1100萬港元)。收入包括:電視節目演出4億韓圜(約330萬港元),電台節目主持1億韓圜(約80萬港元),廣告8億韓圜(約660萬港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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